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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飞们注意啦!【6月生效】不缴离马出境税可最高监禁3年罚款50万令吉!

这几日相信大家都知道闹得最沸沸扬扬的欣慰就是,我们都要上缴离境税啦!6月开始生效唷! 財政部提呈《2019年离境税法案》,並阐明任何离开大马的人士(不论国籍)都必须缴付离境税,牴触法令者將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3年,或两者兼施。 没错,不管你是大马人还是外国人,只要从大马离境就必须缴付离境税!对此,很多网民都表示宝宝不开心~~当然啦,开开心心去旅游,机票也不便宜却要缴付额外的税务……不过作为公民的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的啦,所以6月开始出国的朋友们真真要注意咯! credit: 南洋商报 该法案第9(1)条文阐明,任何从马来西亚离境者都要缴付离境税。 財政部长林冠英曾在提呈2019年財政预算案时宣佈,政府建议今年6月1日起,向所有搭乘飞机出国的乘客徵收离境税,以鼓励本地旅游。离境税共分为两种,飞往东盟国家的乘客將徵收20令吉,飞往东盟以外的其他国家则一律徵收40令吉。 不过,在財政部今日提呈《2019年离境税法案》一读中,並没有阐明是否只有搭乘飞机离境的人需要缴付离境税,反而指搭乘任何业者经营的交通工具都需要缴付离境税。 第9(2)条文也阐明,在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离境税的离境者,即(a)由任何业者(operator)、或註册者载送的离境者,以及(b)除了(a)情况外,获得部长赋权的人士。 法案第3条文说明,业者(operator)的意思为,以任何交通工具载送任何人离境的任何交通工具业者。 法案也阐明,任何人士的定义包括大马公民和外国公民。一旦有人要从大马离境,在离境前的当天就必须需要缴付离境税。 《2019年离境税法案》今日是由財政部副部长阿米鲁丁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。 从大马离境的人士,无论他是以个人方式或由註册代理带出国,都需要缴付离境税。 法案第31条文也阐明,部长有权豁免特定人士缴交离境税 法案第11(1)(a)条文阐明,部长可通过宪报制定离境税的税率。 法案第13(1)条文指出,业者有责任在该法令下进行註册,即必须向关税局提出註册申请。第13(2)条文阐明,业者必须在不少於30天內进行有关申请,从经营载送任何人开始计算。 违反第13(1)条文者,罪成可被判罚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。 此外,法案第38(2)(a)条文阐明,任何人有意避开或协助他人避开缴付离境税者,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5年,或两者兼施。medical weight loss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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